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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ST金洲(000587.SZ)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121号)。
公司股票在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司将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依规行使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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