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受贿、内幕交易一案。
记者注意到,今年已66岁的骆玉林曾在青海任职近40年,其被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在20多年时间里受贿超2.2亿元。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骆玉林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原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原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此外,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骆玉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骆玉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出生于1958年8月的骆玉林是河南新野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青海任职,1996年6月起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2000年4月,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同年5月起,骆玉林先后担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9月,骆玉林担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继续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2005年5月起,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担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9年4月,骆玉林卸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长等职,继续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等职。2010年9月,其成为青海省委常委。2015年12月,骆玉林离开了工作近40年的青海,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后任国资委副部长级干部。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骆玉林此前曾多次担任国资委巡视工作的巡视组组长等职。2018年9月,骆玉林被授权为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国资委网站2020年6月发布消息,国资委党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第一轮巡视工作,骆玉林为此轮巡视的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之一。
去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骆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骆玉林被开除党籍。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