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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天海防务财务造假,大信所被罚没280万_观察

2024-08-07 浏览: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近期,上海证监局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1号,下称“决定书”)。

经查明,大信所出具的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决定书指出,经上海证监局另案查明,由于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系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虚假记载行为。大信所为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4月20日,大信所为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大信所出具的前述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大信所前述2017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某松、李某,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收费141.51万元。

上海证监局还查明,大信所对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

天海防务于2016年与金海运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金海运成为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原股东李某与天海防务于2015年签署相关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金海运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计利润总额不低于2.87亿元,否则由李某对天海防务进行补偿。2017年为李某就金海运业绩承诺的最后一年。

决定书指出,大信所在对天海防务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存在以下缺陷: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存在缺陷;内部控制相关审计程序存在缺陷;金海运营业收入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1.51万元,并处以141.51万元的罚款;对朱某松、李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雷达财经注意到,对于天海防务的处罚,早在2022年8月2日上海证监局已对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等违规违法事实。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于罚款和警告等处罚措施。

天眼查显示,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7.28万元,位于上海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主要业务涵盖船海工程研发设计、船海和港口机械工程技术咨询和监理、船海工程EPC业务,具体包括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及相关海工船舶、运输船、特种船等各类船舶的设计、建造及监理;军辅船和军贸船设计建造、特种防务装备及军工配套产品研制;新能源应用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天然气车船加注站点建设和运营、天然气工业用户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贸易等业务。

业绩方面,年报显示,天海防务2022年营业收入约27.55亿元,同比增加9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1亿元,同比增加4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