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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举措。
结合以往天津政策出台情况来看,本次政策的覆盖面较为全面,而且天津在政策的出台或阶段性调整的频次较低,本次多维度的调整的带动力与影响力不容小觑。同时,根据市场反馈,天津去化压力偏大,本次新政的出台也或将对楼市成交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具体来看,新政从供需两端齐发力,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等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高举租购并举大旗。在支持租赁需求方面,新政既释放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的积极信号,也将向租赁群体传递了租金平稳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应群体对房源少、租金高的压力。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向购房群体释放了明显利好,从新旧购房政策的对比来看,其一,原政策中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现调整为只需提供连续6个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大幅降低了购房门槛,在提升购房意愿、带动楼市成交的同时,也将提高天津的人口吸附力;其二,对60岁及以上成员的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增购1套,充分考虑到不同年龄群体的住房需求,合理纾解供需矛盾;其三,在信贷方面,二套住房首付由60%降至40%,此举也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促进楼市成交。另外,还需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涉及加大税收支持,也充分考虑到房企在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压力。